
2008年5月4日,我上传了一篇图文博客,报道了本市枫林大道一十字路口发生的一起死亡一人,重伤、轻伤各一人的恶性交通事故。谁知没过几天,今日上午八点半左右,在同一个路口,同一个撞车地点,又发生了一起一辆微型面包车与一辆骑式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。
这次面包车代替了上次雪佛莱轿车主撞的角色,在同一个方向——由东向西,高速冲过十字路口;而摩托车呢,则扮演了上次微型面包车的可怜挨撞的角色,被撞出几十米远,翻倒在路沿石边。据目击者描述,双方的速度都很快,经过十字路口均未减速,等互相发现各自的身影时,两车都来不及采取避让的措施,以至面包车将摩托车连人带车撞得飞了起来。
在现场照片中,面包车前面有明显的塌陷痕迹,这就是撞击人体时所造成的,通过这个撞击痕迹,可想而知当时两车相撞的力量有多大!然而幸运的是,摩托车司机并未当场身亡,人虽已昏死过去,但尚有气息,他右大腿严重骨折,至于能不能保住生命,那就要看他的造化了。
此次交通事故发生后二十几分钟,我又正好从这个路口经过,于是用相机拍下交警勘察现场的情景——
这个路口接二连三地发生车祸,在周围群众的眼中,它俨然已成了一个死亡路口,令所有曾经开车路过此地的司机闻之色变。但初次经过此路口的司机,因为没有红绿灯,又有茂密的绿化带遮挡视线,心里就没有防范意识,再加上这个地区的道路都笔直宽阔,行车条件很好,谁开车路过此地,都会不由自主地加大油门。车祸一次又一次的发生,但当地交管部门至今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,甚至在事故现场连文字告示牌都没有设置一块。照这样发展下去,不知以后还会发生几次车祸,死几个人后,才会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?
新风博客 2008-5-9 星期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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